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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来云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1320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支持港澳青年来白云创新创业,根据《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来云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现发布2021年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来云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本次征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中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奖励

一、支持对象

2020年度内被评选为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和机构。

二、支持方式

对被评选为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基地认定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上述纸质材料(须打印后由单位经办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盖章,除申报表以外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于2021年6月18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4室)。同步将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申报书、项目情况汇总表,按“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科邮箱kgsxkjk@by.gov.cn。

(二)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每个基地认定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通过伪造、编造申报资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获取资金扶持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取奖励的,对奖励金及利息予以追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奖励的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永久不再受理其相关奖励及财政补贴申请。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申报表.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胡振毅,联系电话:020-8073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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