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广州市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不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科学普及工作的指导引导,广州与时俱进完善了《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从政策层面为推进科学普及工作保驾护航。
广州市通过积极开展科普标准研究,致力于将科普发展的典型实践提炼总结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立规范化发展的科普标准。根据科普条例第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的建设纳入本级城市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第二十九条“对全市科普场馆、科普基地设置统一标志”等条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先后提出《公共科普场馆运营规范》和《科普基地标识标牌建设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由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广东科学中心和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等相关单位起草,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3年4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
科普场馆是科学普及的重要载体和阵地。科普场馆的合理规划和有效运营决定了科学普及的成果和效率。当前,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指导,公共科普场馆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即重视场馆建设、馆舍设计、资金投入,在总体布局、功能规划、活动运营开展等方面比较薄弱,使得科学普及的效果大打折扣。
《规范》规定了公共科普场馆运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科普活动服务、配套服务、安全要求、卫生要求及服务质量管理。《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经各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共科普场馆,其他科普场馆参照执行。
《规范》引用了标志消息、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等领域国家标准规范文件,推出时间早,同类型文献材料丰富,同时具备公共科普场馆基础的科普基地在近几年认定、考核过程中不断得到提升和完善,这里对《规范》就不展开细讲,今天重点介绍下《科普基地标识标牌建设规范》这一新出台的广州市地方标准。
《公共科普场馆运营规范》是广东省内首个科普场馆运营规范标准,起草单位分别是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和广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规范》成功发布后,将在广州市公共科普场馆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准确理解应用标准,通过标准指导科普场馆的运营工作,将推动广州市公共科普场馆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