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项目合同的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22年立项且未验收的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共计2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验收书。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研究成果。
(四)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三、验收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请各单位对照项目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认真填写《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验收书》(下简称“《验收书》”,见附件2),按要求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1),一式三份,于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9:00-12:00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自编02单元,提交材料请提前联系:区明思,81303421),验收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步发送至kjjlg_jx@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验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二)集中核查。本次验收工作,我中心将委托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材料验收的方式,主要流程为:评审专家审阅、核查项目材料,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四、咨询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联系人:区明思,电话:81303421。
附件:1.需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课题研究项目验收书
3.结题验收材料具体提交要求
4.经费使用相关表格参考模板
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