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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进一步促进荔湾区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3 点击数: 1162

荔府办规〔2022〕1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期进一步促进荔湾区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荔湾区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黄钰涵,联系电话:020—81877557

宋雨帅,联系电话:020—81376707


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荔湾区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1〕12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有机融合,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要素,进一步促进大湾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核心节点,助推荔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讨论,立足区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荔湾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完善现代金融“一区一所一院一基金一基地”发展新格局

  继续推进白鹅潭产业金融服务创新区建设。加快白鹅潭国际金融中心、广船地块央企总部等项目建设,推动高端金融服务平台落户。继续支持广东塑料交易所拓展新门类产品交易,推动加强与实体产业的结合度。以“服务制造”和“创新生态”为核心,打造本地特色的产业金融多元生态圈,形成为产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产业+都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白鹅潭管委会)

  支持国家级金融智库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等一流智库发展,发布大湾区金融发展指数,开展金融专项研究,举办金融高层论坛、国际顶级研讨会,打造高层次金融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加大发挥区政府主权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中小企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机构。鼓励设立科技基金、城市更新发展基金和文化基金。(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广州白鹅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做好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华南基地运营,引导新三板企业、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券商和风投创投机构、科技孵化器等集聚,打造全产业链资本高地。(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借助普惠金融服务,提升科技企业发展动能。积极利用产融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强化提升上市企业创新质量,充实后备上市企业队伍。(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二、抓住共建“广佛极点”战略机遇,积极设立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

  巩固荔湾区“广佛之心”桥头堡作用,联合佛山南海等地举办“科技金融创新大赛”“广佛科技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升科技企业服务能力,实现科技金融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大力引导荔湾、南海两地区政府主权基金公司对广佛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加强两区在政府基金、科技信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荔湾服务”与“珠西制造”共享共赢。(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广州白鹅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广州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相关办法为指引,加快形成高质量服务广佛的科技信贷引擎,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荔湾设为广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点。(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充分利用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海龙围科创区、荔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科技园等载体,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互动平台,协同推进广佛科技、人才等资源高效流动。(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协作办)

  依托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等高端金融智库的研究力量,开展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研究,做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申报,支持服务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内的科技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三、拓宽资金来源,完善管理体系,大力推动荔湾融入风投创投之都建设

  (一)拓宽风投创投资金来源。

  研究对投资科技企业和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风投创投机构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落户荔湾,设立创投基金,创新募资手段,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对接,鼓励以上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出资。大力发动辖内有条件的科技企业设立投资部门或独立的专门投资机构,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开展创业投资。(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

  (二)完善政府基金管理体系。

  加大区属国企广州白鹅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区内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优先投资区内的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市、区政府基金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支持荔湾区科技企业、项目发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

  四、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发挥市场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信贷水平

  协调统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力量,引导荔湾区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科技类企业的信贷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线上线下科技类企业专场融资对接平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控合作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研究建立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联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与科技企业融资业务相关的服务配套,提供信用评级、担保增信、知识产权和专利估价等服务,探索增加科技企业融资的量化指标。发动辖内科技企业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托市信用融资平台“广州信易贷”获得信贷。加强与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中心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转贷服务中心周转资金。(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五、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强金融服务科技企业质效,助推荔湾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挂牌上市“雁阵计划”。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鼓励科技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尤其在科创板等板块上市;支持科技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发行、挂牌等。(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加强对《广州市荔湾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扶持奖励办法》政策宣介,对科技型上市挂牌企业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

  (二)依托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发展。

根据区内上市挂牌科技企业情况,继续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华南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服务平台对接联络,全面提升辖内科技企业通过优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重大机遇,研究出台区支持科技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华南基地模式创新,服务华南地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和拟挂牌公司,常态化开展科技企业挂牌和晋层仪式,延伸基地服务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依托基地服务功能,为荔湾区储备、服务、培育一批新三板企业,支持辖内科技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

  (三)支持科技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

支持科技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鼓励荔湾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参与出资市科技企业并购基金,实施兼并重组,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在荔湾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并购基金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广州白鹅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上市企业专项定增基金,做大做强科技企业。(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广州白鹅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利用金融科技提质服务体系,实现新领域弯道超车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立足荔湾实际,大力发展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探索打造金融科技产业园,吸引集聚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龙头企业,提升荔湾区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金融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项目、企业或机构,按市、区现有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联合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FT账户,用好金融创新政策,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落地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FT账户体系。(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借助“扬帆计划”“荔湾英才计划”等,加强科技企业家培训服务。鼓励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企业落户荔湾,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科技研发机构。研究对区内科技创新项目及优质知识产权项目、企业或机构给予支持。落实医疗保健、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优化高端科技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引进环境。(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七、加强组织保障,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

在市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大力推进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前谋划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充分调动资源,争取省级政策支持,高标准打造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平台。(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全区科技金融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提质政务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对涉及科技金融的服务事项(基金注册、备案、股权质押登记等)要优先办理、优先办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数据局等)

  (三)突出宣传引导。

深入挖掘全区科技信贷、风投创投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领域的典型案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涵。在借助一般媒体进行报道时,善于引入科技金融领域相关专业媒体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专业的人讲好专业的故事”,增强荔湾科技金融影响力和吸引力。(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四)有效防范科技金融风险。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积极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沟通对接,为荔湾区科技金融发展创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意见中所提及的具体补贴支持所依据的政策文件、标准等发生变化的,则相应按变化后的文件、标准执行。

科技创新政策咨询:谢光坤 (高级经济师、高级科技咨询师、广东创业导师、高企培育导师)  13711229592(微信)、020-81309552、邮箱:10790179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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